就医指南

规章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


加强门诊管理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一、门诊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对病人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有问必答。如用语不当或态度生硬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经调查核实,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要耐心、细心地接诊每一个病人,让病人了解其诊疗方案,对敷衍、冷落病人引起的投诉由纪检办公室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三、严格遵守门诊工作时间,安排连班的科室中午须有医生接诊。急诊24 小时应诊。 病房医生出任专科门诊,应准时到门诊接诊病人,不得以查房为由影响门诊的按时出诊。

四、各科室要加强对门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现因医院原因引起的退号现象。

五、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诊的专家,应提前一天向门诊办提出申请,履行停诊或替诊手续,以便门诊排班及挂号系统的出诊信息更新。无故取消专家门诊的,按《专家门诊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六、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推诿病人,造成病人漏诊、误诊,引起医疗纠纷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七、接诊病人时,须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及相关记录,并落实知情同意谈话制度。

八、门诊医生为病人开具诊断证明要真实、签名要清晰。开具假证明者一经查实,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为了提高门诊工作医疗质量,门诊医生应专科专治,涉及他科的疾病应介绍到相应科室应诊或向门诊办公室申请组织多学科会诊。

十、门诊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严格落实实名诊疗。

十一、物业部门要做好门诊的保洁、电梯运行,后勤保障中心要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后勤保障中心应按照考核标准做好督导和考核工作。

十二、以上规定适用于在门诊部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医、护、技、药师、挂号、收费、病友服务部、保洁、保安、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来门诊大楼维修的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本规定由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门诊部工作制度


在医院分管领导的负责下安排、指导门诊部工作、规范门诊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为患者提供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

一、起草制定门诊部工作计划,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积极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密切合作,使门诊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在医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安排、指导门诊部工作.

二、组织门诊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确保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定期召开门诊系统工作会议,布置、检查、研究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门诊工作质量。

四、督促各科室落实好各项承诺,不断更新便民措施,改善服务态度,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树立门诊良好形象。

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及时通报情况或反馈本人。

六、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程,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疫情报告、防止院内感染。

七、对人民来信来访实行“首诉负责制”,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八、随时掌握门诊各种出诊情况,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应向院领导反映。

九、负责门诊各种诊断证明、鉴定审查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十、负责督促收费人员联动做好窗口与自助机的挂号收费工作、促进智慧结算。

十一、负责门诊的安全保卫和公共区域的秩序、清洁维护、各种标识清晰、规范、醒目、易懂等工作。

十二、导医导诊人员要主动服务病人,挂号、导诊等窗口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

十三、做好门诊各种工作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