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9-01

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

姓名

职务

职务分工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备注

陈军

党委副书记

院长

医院全面工作

1、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3、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状况。

4、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5、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6、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7、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程天太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分管党务、工会、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普法、“精准扶贫”、采购、支助等。

共性责任:

协助领导班子及主要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揭露指出,支持纪委及时查处。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接受他人的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用公款进行娱乐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控制因公出车出差人数和经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车公养。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中研究决策机制,讲团结,顾大局,讲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必要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以“两学一做”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联系科室的管理,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积极引导科室干部职工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个性责任:对党政办、采购办、支助中心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建东

党委委员

副院长

分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后勤、设备、医疗服务等工作。

个性责任:对总务科、设备科、医疗服务科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余志诚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分管纪检监察、人事、机关、财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个人责任:对党政办、人事监察科、财务科、信息办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刘大渠

党委委员

副院长

分管医疗业务、药品、卫生材料、红十字医院等工作。

个性责任:对医务科、药剂科及全院临床医疗、医技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丁继玲

副院长

分管护理、医保、健康管理科、医院感染、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个性责任:对党政办、护理部、感控办、公共卫生科、医保科、健康管理科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